发布时间:2025-10-17 11:28:38    次浏览
【概要】《失踪46天后,4岁女童被送回》追踪骗走小孩用的是“好吃的”因为小孩,男的用开水烫伤女子头部 两人在租房处被抓 刘某某被警方带回新安县 陈某某受审 两人被抓后,他们赖以生存的蜂箱无人照看。记者杜文育摄影□记者魏朝林胡公岗通讯员崔跃国文图核心提示|4月7日、8日,本报以《失踪46天后,4岁女童被送回》、《涉嫌拐骗儿童一男一女许昌落网》为题,持续关注洛阳新安县女童郭佳诺家门口附近失踪,46天后又被“神秘人”送回一事。随着涉嫌拐骗的一男一女落网,疑团逐渐解开。昨日,记者从新安县警方获悉,两名嫌疑人属同居关系,一直想要一个孩子养老,事发当日驾车途经尤彰村时,看到小佳诺一人站在路边,遂以“吃糖”为由将其诱骗上车。后来,两人又因拐走孩子的问题产生矛盾,加上心理压力太大最终决定将小佳诺送回。【追查】通过车牌照警方揪出嫌疑人据警方介绍,2月19日,警方接到女童失踪报警后,迅速成立以新安县公安局局长周培斌为组长的专案组,对郭佳诺的失踪展开调查。此案也被洛阳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4月5日早上,孩子被“神秘人”送回。专案组立即派人赶到小佳诺家了解情况,获知送回孩子的出租车为“豫K”许昌牌照。民警调取监控,查找该车行驶轨迹,并确定车牌号码及车主信息,当日下午,新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勇带专案组民警奔赴许昌开展调查。4月5日下午,民警在许昌找到了该出租车司机陈某。陈某称,租车的是两女,其中一个妇女抱着小孩。当日凌晨4时30分,在许昌市延安路与许由路交叉口租的车,从许昌通过导航到新安县磁涧镇尤彰村(310国道边)将小孩放下后就乘车返回许昌。陈某称,当时,其中一名妇女头部受伤。专案组民警立即与当地警方联系,调取监控视频,查找头部受伤的女子。经多方查找,最终锁定嫌疑人刘某某(女,48岁)和她的男友陈某某(男,51岁)。另据悉,租车的另一女子为刘某某的朋友,并未参与作案。【抓捕】嫌疑人看到民警称“早想送孩子回家”4月7日凌晨,在许昌警方配合下,新安警方确定嫌疑人租住的房间。敲门进入房间后,民警将床上的陈某某、刘某某当场控制。此时,刘某某头上几乎全被绷带包裹。此房附近有一辆“豫A”牌照汽车,该车正是当时拐走郭佳诺的车。“其实早就想送孩子回家了。”看到突然出现的警察,刘某某说,“大年初一,我和他(陈某某)去找养蜂的地,经过尤彰村时看到有个孩子很可爱,就说家里有好吃的,她就跟着我们走了,到我们租住的地方时,小孩也没哭闹过,很活泼可爱。” 刘某某说,她曾带小佳诺到其郑州老家,当时在网上看到尤彰村孩子失踪的消息,就想把孩子送回去,但一直忙,没顾得上。【供述】以“有糖”吃为借口骗女童上车新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高君玉告诉记者,陈某某是荥阳人,洛阳一个公司的临时推销员;刘某某是新郑市人,养蜂个体户。两人均为离异人士,目前身边无子女。2012年,两人在郑州开往许昌的大客车上相识。其后,两人开始在洛阳租房同居。“因为身边无孩,平时也比较寂寞,加上彼此年龄也大,两人就想抱养一个孩子。”高君玉说,今年2月19日上午,两人以“有糖”吃为借口骗走了小佳诺。小孩失踪期间都去了哪儿?高君玉说,据二人供述,他们先后带孩子在洛阳、郑州、许昌待过,小孩哭闹时给她买点好吃的看看动画片就哄住了。两人为何又将孩子送回去?警方称,首先,两人长期在外漂泊,生活不是很稳定,在外带孩子不是很方便;其次,两人虽为同居关系,但不是很好,还因为孩子问题打过一次架,女方额头和手都被男子用开水烫伤;最后,他们知道违法了,邻居也曾劝他们送孩子回家,加上社会舆论压力大,他们二人决定将佳诺送回。【家属】希望警方依法处理不想让孩子再被打扰昨日下午,记者将从警方获知的消息,告诉了佳诺爸爸郭小用。郭小用说,“他们(陈某某、刘某某)拐骗我们的孩子,对我们一家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希望警方能够依法处理”。郭小用还说,“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孩子还小,我们不想再提这件事,希望尽快忘掉。孩子即将返校上学,不想让更多人打扰孩子”。【律师】拐骗后送回属悔罪情节对此,河南致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松奎告诉记者,陈某某和刘某某拐骗不满14周岁的小佳诺,致使其脱离家庭和监护人,其行为已涉嫌拐骗儿童罪。但其把小孩送回,虽然不影响上述罪名的构成,但可作为一种悔罪的情节考虑;此外,两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也如实供述作案情节,属于“坦白”情节。这些在量刑上均可酌情从轻处理。李松奎认为,对于此案,量刑还应考虑犯罪嫌疑人拐骗儿童后有无虐待、打骂等行为,有无强制拘禁的行为等。